最近,一對男女因為旅游費用的事兒鬧上法庭,雙方各執(zhí)一詞。
2024年9月,陳先生追求李女士期間,兩人商量國慶假期出游計劃,一番討論后,決定參加“巴厘島+泗水7天6晚之旅”,選擇了“二人獨立拼團”的旅游形式,每人費用15,210元,李女士對這個費用也是清楚知曉的。
9月21日,陳先生向旅行社支付了兩人的旅行費用,共計30,420元。10月2日到8日,兩人按計劃開啟了異國之旅。
旅行結束回到上海后,10月21日,陳先生要求李女士支付她那一份旅行費用,可李女士卻遲遲沒有支付。陳先生于是一紙訴狀,以不當?shù)美麨橛,將李女士告上了法庭,要求她支?5,210元的旅行費用。
面對陳先生的訴求,李女士卻有著不同的看法。她承認旅游的經(jīng)過屬實,但堅稱陳先生出資兩人的旅游費用是自愿行為。李女士表示,當初是陳先生主動追求自己,之前兩人去南京旅游時,也是陳先生出的旅游費用,在旅行過程中,自己也承擔了雙方的餐飲、生活用品等費用,這一切都是雙方自愿的,既不構成不當?shù)美矎奈创饝^費用AA制,所以不同意陳先生的訴訟請求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不當?shù)美臉嫵汕疤崾堑美藳]有法律根據(jù)而取得的利益。而本案從雙方聊天記錄內容可以明確看出,陳先生是在追求李女士過程中,在明知且自愿的情況下為李女士支付了此次旅游費用,而李女士從始至終未曾同意過由本人承擔該筆費用,故李女士的得益既不構成不當?shù)美,也無其他應當返還的法律依據(jù),故對陳先生的訴訟請求,不予支持。
(來源:文匯報)